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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关于征求《电梯产品追溯编码与标识规则(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函(质检特函〔2017〕60号)

更新时间:2017/10/16 10:21: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推进电梯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我局委托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组织相关单位起草了《电梯产品追溯编码与标识规则(征求意见稿)》。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单位认真进行讨论,并于20171030日前将修改意见反馈总局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处理中心。

联 系 人:代松、李赵

    话:010-5906865859068653

电子邮箱:neu_qingsong@126.com

 

附件:电梯产品追溯编码与标识规则(征求意见稿)

 

 

 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局      

20171010

(此件公开发布)

信息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