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将开展首次全市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考核,并发布调查问卷,邀请市民做出公众评价。调查结果将作为对单车企业运营服务考核的重要依据。另据透露,深圳正在研究制定与共享单车企业服务质量相挂钩的行业进入与退出管理机制。
共享单车给市民提供了短途出行的便利服务,也产生了诸如押金难退、乱停放、人为损毁、僵尸车等问题,给用户造成经济损失,对城市交通秩序和市容管理带来负面影响。而且,部分城市因共享单车平台过多,单车投放总量过大,导致单车处于饱和状态,乱象更为严重,确实需要进行调整。
同时,考虑到共享单车是市场自发行为,本身就有自主调节机制,平台会根据市场状况、经营状况等综合因素,决定继续经营还是退出市场。因此,深圳市研究制定共享单车退出机制,应遵循市场原则,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采取规范化管理措施,以促进共享单车行业合规经营,进入优胜劣汰的良性循环。
共享单车在进入淘汰期之后,部分实力弱小的平台,缺乏市场竞争力,又没有后继融资补血,已然支撑不下去。据数据统计,有约10家共享单车企业在深圳开展业务,共投放共享单车约89万辆,注册用户超过2000万。而此次参与考评的仅有5家企业,这意味着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至少已有半数共享单车运营平台退出市场,造成用户押金难退、僵尸车等遗留问题。
此前由于缺乏共享单车退出机制,导致平台被市场淘汰后,就甩摊子跑路,不管用户和单车的善后问题,令用户和城市管理者被动承受损失和压力。可见,在共享单车行业做大之后,行业本身有着内在的市场运行机制,但管理规范的缺失,亦令部分平台过于短视,出现盲目快速圈占市场、随意挪用用户押金等现象。
从维护行业正常有序发展的角度看,出台共享单车退出管理机制,是很有必要的措施。一方面可以规范平台日常运营,督促其提升服务质量,改善单车故障率、乱停放、押金退还难等问题;另一方面也可藉此强化对共享单车平台的软约束,逼迫平台加强自身管理,令城市管理者执法有据,并可以定期根据市民的反馈意见,对平台进行警告、整改、强制退出等措施。
目前,深圳市已暂停共享单车投放,近期,哈罗单车、青桔单车向深圳递交了运营申请,但均被驳回,不予进入。笔者认为,在建立退出管理机制时,也应放开市场进入限制,允许其他合乎要求的共享单车平台进入,在满足规范的前提下有序投放经营,以保障市场有进有出,保持市场竞争活力,避免陷入僵化、垄断等不利现象。
信息来源:《中国质量报》 (责任编辑: 小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