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江门市企业质量发展促进网 >> 新闻资讯 >> 最新动态 >> 正文

广东省消委会公益诉讼案例获多个荣誉

更新时间:2019/4/3 10:51:31

近日,广东省消委会应邀参加由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和山东省法学会主办的“食品安全法颁布10周年学术研讨会暨首届3·15食品安全法治论坛”。论坛公布了“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2019年3·15案例”,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小鸣单车”公益诉讼案以及“假盐”系列公益诉讼案因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成功入选。

本次论坛在山东济南进行,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共评出了15宗在全国消费维权领域具有影响力的案件作为2019年“3·15”案例,并颁发了证书。我国著名法学专家河山、王范武和纪万昌等出席了论坛,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和河南相关法院等获评单位代表在论坛上做了发言。

近年来,省消委会运用公益诉讼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了大量探索与尝试,取得了较好成效。2017年3月8日,省消委会就生产、销售病猪死猪肉案提起全国首宗赔偿性公益诉讼,提出被告承担相应赔偿金的诉求。2017年10月26日,省消委会再次针对生产、销售假盐系列案件提起四宗赔偿性公益诉讼。该系列案件在2018年全部审结,法院支持了省消委会的诉求,赔偿性消费公益诉讼取得重大突破。2017年12月18日,省消委会就“小鸣单车”拖欠用户押金问题向法院提起全国首宗共享单车公益诉讼。2018年3月22日,法院公开审理此案并当庭宣判,判决结果支持了省消委会诉求,关于共享经济领域的消费诉讼首次取得胜诉。2018年10月15日,省消委会就购销有毒有害海鲜产品行为首次对仍在经营的食品类市场主体提起赔偿性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截止目前,全国消协组织提起消费公益诉讼14宗,广东提起8宗,占比57.14%。其中,全国胜诉6宗,广东胜诉5宗。

广东省消委会提起的系列公益诉讼案件由于具有首创性、开拓性、示范性而受到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和高度好评。国家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公开表扬。中国消费者协会发新闻通稿,公开表态为广东消委会点赞并支持广东公益诉讼探索,赔偿性公益诉讼被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写进工作报告,作为2019年度重点推进工作。其中,小鸣单车案入选“2018年度《中国审判》十大典型案例”;假盐系列案入选“2018十大消费维权新闻”和“2018年十大消费维权舆情热点”;小鸣单车案、假盐系列案入选“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2019年3·15案例”;毒猪肉案、假盐系列案、小鸣单车案分别被中消协推荐参评中国法学会“2018年度中国十大影响性诉讼案件”。(省消委会 供稿)

(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