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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多管齐下推进禁毒工作

更新时间:2019/6/25 9:14:16

2019年是第32“6.26”国际禁毒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禁毒工作的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府以及市禁毒办有关工作要求,切实履行职责,按照四个最严四有两责要求,以问题为导向、风险防控为抓手,多方位,多举措推进、落实禁毒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是强化禁毒工作的领导,积极沟通协调禁毒工作。

我局将禁毒工作列为重要工作,主要领导为禁毒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我局主动作为积极与省药品监管局、禁毒办沟通联系,了解当前的禁毒形势,根据省药品监管局、禁毒办对禁毒工作安排及工作要求,根据我局实际工作情况,制订行之有效的禁毒方案。

二是加大宣传力度,强化禁毒意识。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设立专门的禁毒宣传展位,借“3.15”活动的影响力让更多人了解、参予禁毒工作;联合双龙社区开展健康人生·绿色无毒·不让毒品进我家为主题的2019“6.26”禁毒宣传进社区活动;还通过微博、微信大力推广宣传禁毒工作,提高禁毒宣传覆盖面,营造了全民参与禁毒的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防毒、禁毒意识,让群众自觉远离毒品。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禁毒主体意识。

召集辖区内生产经营特殊药品的企业进行业务培训,明确企业法人代表或企业负责人要亲自参加,提高企业禁毒主体意识,要求企业加强管理,防止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毒,号召各企业要自觉参与毒品预防教育斗争,加强员工的禁毒教育,形成全面共同禁毒的良好氛围。

四是强化日常监管,严防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我局将药品生产企业及麻黄碱、麻醉药品、第一、二类精神药品批发企业以及医疗机构列为重点监管单位,加强监管力度,并定期、不定期检查,强化对戒毒医院及药物维持治疗点检查,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对直接导致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将坚决吊销其《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对责任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纳入药品安全黑名单予以公布。据统计,20191月份至今,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02人次,检查各类特殊药品企业32家次,全市未发生特殊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下一步,江门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把禁毒工作融入到药品安全监管中,强化特殊药品生产经营者拒毒防毒意识,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严防流弊事件发生,为群众生命健康保驾护航。

   (来源:江门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