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9日电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9日对外发布消息称,经国务院批准,自2014年10月15日起,取消无烟煤、炼焦煤、炼焦煤以外的其他烟煤、其他煤、煤球等五种燃料的零进口暂定税率,分别恢复实施3%、3%、6%、5%、5%的最惠国税率。
业内人士表示,这一关税调整举措将一定程度上限制煤炭进口,缓解目前国内资源过剩,有助于加快煤炭行业脱困。
业内人士指出,以前对煤炭实施零关税,是为了鼓励进口、调剂国内余缺,而现在取消了零关税,就意味着不会像以前那样鼓励进口了。而在目前治理雾霾、环境保护的大背景下,此举有助于控制煤炭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