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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质监局参与录制《以案说法》栏目

更新时间:2016/9/8 8:35:04

为深入贯彻实施《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落实广东质量大会各项工作部署,结合2016年“质量月”活动安排,江门市质监局积极争取江门市普法办支持,精选案例,录制了一期宣贯电梯安全使用的《以案说法》栏目。

本期《以案说法》栏目由江门市司法局、江门市普法办、江门市质监局、江门市律师协会、江门广播电视台联合主办,于20169311:30分至12:00FM100.2江门电台直播,广东永基律师事务所林文聪律师现场参与。

栏目从2015727日湖北荆州商场“电梯吃人”事故和2016524日深圳宝安区公园路新一佳超市扶梯事故两个案例引入,由林文聪律师从立法背景、条例亮点以及《条例》规范电梯安全管理、维护保养、乘用规范、事故应急救援处置等方面详细解读了《广东省电梯使用安全条例》。通过节目的播出,让更多人对电梯安全使用知识加深了解。